或許我這種人,就是太喜歡自己了。我讨厭張揚的事物。人們不會在他人身上追求個性。沒有人追求就沒有任何意義。這個道理不需要任何理由。被人追求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
我要染上越來越多的顔色。模糊那道界限。
哪怕欲望無限地膨脹。留下千瘡百孔。如果那些傷口具有特别的意義。就一定會使人堅強起來。
假如你喜歡的人讨厭你,你會永遠喜歡她嗎?大部分人都會說不,對吧。一般來說,喜歡一個人,往往包含了“對方也喜歡自己”的前提。沒有人會無條件地喜歡上别人。
我最想要的東西,是能帶我逃離日常的,不可動搖的存在。那就是“自由”。
我大概,天生就是喜歡男人吧
沒有人會無條件地喜歡上别人
人不會說變就變,至今我依然一肚子心機,這種感情或許也隻是一時的幻覺
雖然我不是很清楚,但那些所謂的美麗事物可能并不值得人們去愛惜,就算它本身沒有任何意義,這就和XX一樣,本身并沒有什麼特殊含義,因此「第一次」也是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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