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已經申請辦理,不能在更改。若急用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于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在1984年前寫作“身份證”。
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内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僞膜和印刷防僞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機器讀取數字芯片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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