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可以經營。需要注意的有:
第一,推行民主化管理。
第二,重能力而輕級别。
第三,核心層的自我超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八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财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産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産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财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财務資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