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原名李哲,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他的主要成就是神龍政變、恢複唐朝,主要作品是《九月九日幸臨渭亭登高得秋字》《登骊山高頂寓目》。李顯初封周王,後改封英王。章懷太子李賢被廢後,李顯被立為皇太子。弘道元年成為皇帝,武後臨朝稱制;光宅元年他被廢為廬陵王先後遷于均州、房州等地;聖曆二年被召還洛陽複立為皇太子;神龍元年複位。李顯在位期間,恢複唐朝舊制,免除租賦,設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館學士,發展與吐蕃的經濟、文化交往,實行和親政策,保證了邊疆地區的穩定。 唐中宗李顯前後兩次當政,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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