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凡是遇到供應商拒開發票或以借口推脫時,應該明确提出要求,被拒開發票,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向稅務部門舉報。
隻要供應商銷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所以即便是價位相對較低的團購,消費者仍有權向供應商索要發票,供應商也有義務提供。
按照相關規定,拒開發票屬于違章行為,一旦被查實,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改正外,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今後稅務部門将加大監督,“發票用完下次再開”将被處罰。對于很多消費者沒有索要發票的習慣,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發票可以作為消費憑據,一旦出現了什麼問題,維權時發票可替消費者“說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