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學校亂收費,可以帶着證據向當地教育局舉報。
遇到學校或者老師給學生補課,收了費不給收費收據的等問題,舉報人可以采取“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方式”進行舉報學校亂收費問題。也可以向媒體曝光,引起媒體采訪取證。也可以打當地市長公開電話,舉報學校亂收費問題。
2、根據《國務院糾風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意見》第九條:
不準舉辦以各種名目收取費用的實習班、補習班、提高班、超常班等。
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