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對審計取證單上的事實和依據無異議,可以填寫“情況屬實,無意見”。如果認為審計取證有誤,應填寫具體理由,并附上相關的依據材料。
審計取證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圍繞審計目标收集審計證據的過程。它是整個審計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一環,是形成審計結論的基礎,是審計認定事實,做出定性和處理處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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