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的律師,尤其是擅長處理商業秘密案件的專業律師,往往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實踐辦案經驗,有娴熟的訴訟技巧,有能力針對商業秘密案件的專業性強和複雜性為企業保護商業秘密調查取證。委托具有商業秘密法律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律師調查取證是一個更有效、更明智的選擇。并且,我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該規定賦予了律師在不同階段享有不同程度的調查取證權,這項權力給律師調查取證提供了便利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因此,商業秘密權利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證機關的公信力,在訴訟前保全重要的證據,以免侵權人銷毀證據或以後難以取證。通過公證機關對某些行為或事實進行公證也是一種有效的取證方式。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訴訟參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提出訴前證據保全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且一般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在訴前階段,當商業秘密權利人收集侵權人侵權的證據時,發現侵權人正在積極作為毀滅、轉移證據,或者由于證據自身的特性可能滅失的情況,可以申請法院采取訴前證據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審查認為符合訴前證據保全條件的,裁定予以批準,并立即執行。但同時申請人也應當依據法律相關規定繳納保全費用和提供證據線索。
對于有些特殊的證據材料,由于企業和個人等一般人是無法取得的,因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隐私的材料;(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确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因此,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也是商業秘密權利人取證的重要途徑。
商業秘密權利人發現商業秘密被侵犯時,可以根據《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幹規定》的規定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查處。工商管理機關在查處過程中有權對侵權産品進行查封、可以根據需要查閱、複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賬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工商管理機關依法通過以上行為獲取的文件、筆錄和實物都是證明侵權人侵權的有力證據,在法庭上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商業秘密權利人可以根據發現侵權行為時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采取該種途徑收集證據。
公安機關是我國法定的偵查案件的機關,擁有強大的偵查力量體、先進的技術設備,豐富的偵查經驗,國家賦予其偵查權力。侵犯商業秘密罪刑事案件一般具有犯罪手段隐蔽、被害人舉證困難的特點,選擇公安機關介入是比較明智的選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商業秘密權利人發現侵害事實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為滿足立案偵查條件的予以立案,并且采用專門的偵查手段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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