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診負責制度指患者的首位接診醫師在一次就診過程結束前或由其他醫師接診前,負責該患者全程診療管理的制度。醫療機構和科室的首診責任參照醫師首診責任執行。
首診醫師應當作好醫療記錄,保障醫療行為可追溯。
要注意的是非本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範圍内疾病,應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議患者前往相應醫療機構就診。
法律依據: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
一、首診負責制度
(一)定義
指患者的首位接診醫師(首診醫師)在一次就診過程結束前或由其他醫師接診前,負責該患者全程診療管理的制度。醫療機構和科室的首診責任參照醫師首診責任執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診療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責任主體。
2、保障患者診療過程中診療服務的連續性。
3、首診醫師應當作好醫療記錄,保障醫療行為可追溯。
4、非本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範圍内疾病,應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議患者前往相應醫療機構就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