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無知是一種邏輯謬誤,是指斷定一件事物是正确,隻是因為它未被證明是錯誤,或斷定一件事物是錯誤,隻因為它未被證明是正确,兩者都屬于訴諸無知。以訴諸無知作為某些事件的證據,即會犯邏輯錯誤,缺少證據證明某種情況存在,并不能當做某種情況不存在的充分證據。
兩種最常見的訴諸無知的方式,可以概括如下:
1、某件事未被解釋或未被明确解釋,所以它不是真實的;
2、因為一個假設沒有足夠的證據被證實,所以另一個假設是正确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