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級考試,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試的主要對象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标準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英語四級考試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确的測量,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
對于嚴重考試作弊的學生,将直接取消應屆畢業時的學位授予資格(永遠沒有機會補領學位證書)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認定為嚴重考試作弊。(1)竊取試卷或試題及第二次考試作弊者。(2)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者。(3)組織作弊者。(4)使用通訊工具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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