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号)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别的考試。
(一)參加中藥士資格考試取得中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曆,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曆,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
2、取得中藥學專業專科學曆,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中藥學專業本科學曆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曆,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7年;
2、取得中藥學專業專科學曆,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6年;
3、取得中藥學專業本科學曆,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4年;
4、取得中藥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藥師職務滿2年;
5、取得中藥學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内。
(4)僞造學曆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别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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