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産科目有生産用固定資産、非生産用固定資産、租出固定資産、未使用固定資産、不需用固定資産、融資租賃固定資産、接受捐贈固定資産等。 固定資産的價值是根據它本身的磨損程度逐漸轉移到新産品中去的,它的磨損分有形磨損和無形磨損兩種情況;固定資産在使用過程中因損耗而轉移到産品中去的那部分價值的一種補償方式,叫做折舊,折舊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限總和法等;固定資産在物質形式上進行替換,在價值形式上進行補償,就是更新;此外,還有固定資産的維持和修理等。 固定資産的确認: 固定資産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産: 1、為生産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固定資産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确認: 1、與該固定資産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産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固定資産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适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别将各組成部分确認為單項固定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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