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刮傷類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1.停車熄火查狀況;2.确認雙方人員安全狀況;3.記錄車損情況;4.注意記錄雙方車輛信息與車主信息記錄下雙方車牌号、駕駛證、行駛證、保險證等信息;5.明确責任認定,在交警進行責任認定時要特别注意雙方應負的責任。6.車輛定損便理賠。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交通警察适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複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應當将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号或者身份證号、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号牌号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據本規定第六十條确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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