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樹修剪
第1年任其自然生長。第2年2-3月間,每株樹留1~3個作為培養主幹用的健壯枝條,其餘枝條全部疏除。以後随時注意除去主幹接近地面處長出的嫩芽、嫩梢。第3年8-9月将樹定形,将各主幹在距地面1米高以下生長出的小枝全疏剪掉,每個主幹上留4~6個健壯的主枝,使樹冠呈圓形,樹高一般1.6~2.0米。
2、疏枝
疏除萌枝(萌蘖生成的嫩枝)、下垂枝、橫生小枝、病蟲危害枝、枯枝,使枝條稀稠合适分布均勻,樹冠通風透光良好。石榴樹謝花時,适當疏剪些細弱枝條,減少養分的消耗。
3、徒長枝的修剪
凡由主幹上和主枝基部長出的徒長枝,都應及早剪除。樹冠中部發生的徒長枝,如果有利樹冠擴大時,可以留下2~3條,加以利用。凡擾亂樹形的徒長枝,由基部剪除,以利樹冠通風透光,促進結果。群衆說:“石榴樹膛要空,樹尖要靈”,就是說樹的枝條不宜稠密,才能很好的結石榴。
4、修剪側枝
在7-8月期間,在距地面45厘米高的空間範圍内,應不留發生的枝條,若有發生的枝條,及早加以疏剪,以利上部的側枝生長,此項剪側工作不宜過早或過晚進行,過早當年能再發生新梢,達不到修剪的目的,過晚則樹易受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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