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學籍的學生可以恢複學籍,但是必須要在規定時間内申請恢複。
開除學籍的決定生效之後,當事人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可以向學校申訴委員會提起申訴,委員會在接到申訴書15個工作日内做出複查結論并通知本人,如有異議還可以到上級主管行政提出複議。如果被開除學籍,會由學校發給學習證明,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内離校,檔案戶口退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