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未到期,為何擅自回收我的手機号碼?”日前,石柱的冉先生向上遊新聞966966 /上遊新聞APP投訴,自己的電話号碼在合約期内被聯通公司注銷。
接下來,冉先生是怎樣維權的呢?
向媒體投訴
當地運營商解決未果,冉先生向上遊新聞投訴。
冉先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2019年1月1日,自己在中國聯通重慶分公司酉陽河濱公園營業廳花2600元選購了兩個合約号碼,其中一個是1858215xxxx,參加了預存話費每月返現活動,合同約定聯通每月返還話費40元,話費套餐每月99元,合同截止日期為今年1月31日。今年1月19日,他發現此号無法打出,聯系聯通客服才得知該号已在1月1日自動銷号,被聯通公司回收。聯通客服解釋稱,這個号碼已有一段時間未使用,也聯系不上機主,因此作了銷号處理。
業務受理單 受訪者供圖
冉先生表示,去年下半年自己确實沒有使用該号碼,也沒繼續繳費,“但該号系用戶與公司簽定的合約号碼,至銷号時合約仍未到期,每月還有40元的返費,怎麼能說停就停?”冉先生說,合同内容有對用戶在網期間不得退網、運營商不得銷号等規定。
找營業廳咨詢
1月20日, 冉先生來到主城的聯通營業廳,詢問處理複機事宜。營業廳工作人員答複:要複機該号碼必須承諾在網5年的合約期,每月消費168元的套餐,作為複機申請的條件。
聯通公司對停機、銷号有何規定?記者就此咨詢聯通客服。客服稱,如果沒有信用,用戶如果欠費系統就會自動停機,停機3個月聯通就有權銷号,将号碼回收。冉先生的情況可能是因為連續欠費3個月,被系統執行銷号處理。
向工信部反映
合約期間内擅自注銷用戶的實名号碼,算不算違約?1月26日,冉先生将自己的情況向國家工信部進行了反映。“1月29日,聯通将我的号碼作了複機處理,套餐還是99元。”冉先生稱。
上遊新聞記者 陳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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