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期執行,也稱死刑緩期執行。一般亦稱死緩。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死緩不是獨立的刑種,是我國獨創的死刑執行的制度。
具備條件:
1、罪當處死。
2、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即當時不是非殺不可的。如,有自首或立功表現的。民憤不是極大的。有多名主犯,罪行相對較輕的主犯。屬于限制責任能力的。被害人有明顯過失,而引起罪犯一時激憤而殺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