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願意随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撫養權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