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湖南姐妹為父追兇25年”當事人張玲麗處獲悉,近日,湖南慈利縣人民檢察院對一涉案人員張某卓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慈利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張某卓不起訴
據紅星新聞2019年12月6日報道,1994年7月2日,湖南慈利縣洞溪鄉洞溪村五灣組村民張國恒,因為稻田灌溉之事與同村村民張某卓發生沖突。沖突中,張國恒被張某卓的兒子張某标用殺豬刀刺傷緻死;後張某标外逃,從此銷聲匿迹。
當時,張國恒的大女兒張阿麗11歲,小女兒張玲麗9歲。張國恒的妻子鄒茂英帶着小女兒踏上追兇之路。兩年後,鄒茂英車禍去世,兩姐妹接替母親,為父追兇,尋遍了全國十幾座城市。
2019年9月29日,潛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标在廣東落網;同時,張某标的姐姐張某春因涉嫌包庇、窩藏罪被刑拘,此前被收容審查的張某标父親張某卓,因新證據出現亦被刑拘。後三人均被檢方批捕。(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湖南姐妹為父追兇25年)
↑小時候的張阿麗與張玲麗。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慈利縣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内容顯示,2019年12月13日,慈利縣公安局以張某卓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檢方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
↑檢方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
慈利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認定:1994年7月2日上午,張某卓與張國恒因争水灌溉農田發生争吵,張某卓回家吃早飯後從家中拿着一把殺豬刀,不顧妻子與妹妹的勸阻,前往田邊,并放狠話:“今天哪個不讓我趕水,我就要逮哪個。”
張某卓發現張國恒将水趕到他自己的田裡後,用殺豬刀朝張國恒碰,張國恒邊後退邊用鋤頭橫掃阻擋張某卓的刀;期間,張國恒用鋤頭将勸架的張某卓妻子頭部打傷,張某卓用殺豬刀将張國恒右手上臂砍傷(經鑒定為重傷)。
張國恒受傷後逃離,碰到張某卓的兒子張某标,張某标拿出殺豬刀追趕張國恒,兩人倒地扭打時,張某标用殺豬刀朝張國恒身上亂捅亂刺,導緻張國恒肝髒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張某卓行為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與張某标系共同犯罪。
2020年5月20日,慈利縣人民檢察院認為,慈利縣公安局認定張某卓用殺豬刀将張國恒右手上臂砍成重傷,且張某卓與張某标系共同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張某卓不起訴。
5月29日,張國恒的小女兒張玲麗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檢方作出對張某卓的不起訴決定後,家屬表示不服,将向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并提交了新的證據,“張某卓、張某标父子倆都對我父親實施了傷害行為,應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王春 王劍強
編輯 彭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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