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并且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上是先仲裁,就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訴了。法院不會立案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在書面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在發生糾紛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其堅持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條款或者仲裁協議不成立、無效、失效、内容不明确無法執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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