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交易通常需要6-10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
【法律依據】
《商标法》第三十九條,轉讓注冊商标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标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标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專用權。
《商标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轉讓注冊商标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标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标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标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标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标申請後,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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