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可以要求的賠償有: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複,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産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依法經營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産生的通常代替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第15條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維修車輛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營運車輛,應當賠償停運期間的損失,非營運車輛,應賠付車輛不能使用期間的合理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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