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按規定,走了限行路段,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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