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商家“14天無條件免費退貨”政策,在一個月内将購買的30餘部新款蘋果手機快遞至深圳,拆換主闆後再寄回上海,以改裝手機向商家申請退貨退款,騙取人民币10萬餘元。近日,徐彙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林某等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初,徐彙警方接到本市淮海中路上一家蘋果手機專賣店經理的報案:今年11月26日,有一名顧客購買了一部256G的iPhone 8 PLUS手機需要退貨。因為此前在其他專賣店内出現過客戶購買手機幾天後要求退貨,但手機主闆被更換的情況,覺得這名顧客比較可疑,便告訴他如果需要退貨,手機要留在店内檢測内部主闆及顯示屏,但顧客不同意。後經調查發現,這名顧客在南京東路、五角場、七寶等多家蘋果專賣店也有過退貨的行為,但購買手機的并不是同一人,涉及的人員有6個。
經過公司統計,這些人共購機退機有幾十部,退還的手機有一部分已經銷毀,剩餘還沒有被銷毀。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經過缜密偵查,将合夥實施詐騙犯罪的林某等多人抓獲到案。
原來,被告人林某一直在深圳做手機配件生意,熟悉手機市場的需求,他和同鄉陳某(另案處理)等人合謀想出了拆換手機主闆退貨騙錢的“主意”:林某便到上海的蘋果店“碰碰運氣”,陳某則負責将買回來的手機進行拆裝、改碼,然後再給林某等人退掉。
2018年11月至12月,林某先後糾集了一批同在深圳的老鄉,在浦東新區租下了房子,做起了“生意”。林某将召集來的同鄉分成兩組,分散在本市南京東路、五角場等各大蘋果手機專賣店,大量購買iPhone 8 PLUS等新款手機。
新機到手後,林某趕在14天無理由退貨期内,迅速把未拆包裝的新手機發快遞寄給在深圳的陳某,陳某拿到手機之後,馬上讓人拆出全新主闆,而更換一塊主闆就可以賺500元。之後陳某再拿着新主闆給“專業人員”改碼,接着“新瓶裝舊酒”——将改好碼的舊主闆安裝到手機殼裡,寄回給林某。林某在上海收到改裝手機後,利用商家“14天無條件免費退貨”政策,把手機拿到蘋果店退貨。
根據陳某供述,“大多數手機都能退貨退款成功,但由于上海退機的審核程序較嚴,一些手機‘做好’之後沒辦法退,我就把隻能這些退不成功的手機拆開,再把新主闆安裝回去再去退,退不成功就自己找人賣掉。”
11月26日,當被告人林某再次去淮海中路的蘋果店退貨時,店員稱手機有未經授權的拆解痕迹,不予退貨,而且手機也被扣住了。
林某一直試圖将這部手機從商家處拿回來,沒想到很快就被商家和警方識破掉包勾當,将這個在上海和深圳兩地跨省作案的詐騙團夥一舉抓獲。
據統計,利用商家“14天無條件免費退貨”政策,林某在一個月内将購買的30餘部新款蘋果手機快遞至深圳,拆換主闆後再寄回上海,以改裝手機向商家申請退貨退款,騙取人民币10萬餘元。
檢察官表示,被告人林某等利用蘋果專賣店“14天無條件免費退貨”的政策,在上海購買蘋果手機後,寄往深圳更換手機主闆,再将裝有假冒主闆的蘋果手機拿到蘋果店退貨,給蘋果專賣店造成十萬多元的損失。林某等人在購買手機時即以非法占有手機原裝主闆為目的,虛構了手機購買後發現有質量瑕疵的事實,隐瞞手機主闆已經被拆換的真相,騙得蘋果公司同意以購買價退貨,犯罪數額巨大,因此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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