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指的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聲明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上訴人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錯誤,上訴人認為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的規定以及司法實踐經驗,可以成為當事人上訴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⑴上訴人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⑵上訴人認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錯誤。
⑶上訴人認為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影響到案件正确判決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