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不能就代位權訴訟進行協議管轄、協議仲裁。
【法律依據】
《合同法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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