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保障職工正常福利發放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等7個節日。
法律依據:根據《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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