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離婚夫妻沒有約定的話,夫妻婚後以雙方的名義購買并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的房屋房地産,房屋産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别的房産分配約定,那麼該房屋房産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财産,未償還給銀行的房屋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