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戲時,牢記四個“多”字:多聽(看)、多學、多練、多唱。聽,或者看,都是一種學的形式,但這還是停留在客觀上,沒有直接感受。通過學,才能有感受,了解其難度和問題。
用多練的方法來克服其難度和存在的問題。練和唱又有一段距離。常言道:百練不如一唱。往往是這樣:台下練得很熟,一踏上舞台就慌亂。隻有通過舞台實踐,多唱才能鞏固下來。
2、舞台實踐時,掌握四個“會”字:會唱、會辨、會用、會變。唱——是指掌握的唱腔藝術,包括:發聲音色、咬字吐字、運腔旋律、節奏變化。能唱出它的準确程度,不僅是在技術上,更重要的是在藝術上。
辨——辨别出哪些是好的一面,哪些是不足之處。好在哪裡,不好在哪裡,找出它的原因所在。
用——利用掌握的各種藝術技巧藝術手段,為塑造人物服務。
變——屬于創造。不要被原來傳統框框所束縛,要敢于突破,敢于創新。
3、演出時,莫忘四個“要”字:要唱出人物的思想感情;要唱出詞句的内在含意;要唱出詞句的标點符号;更重要,要唱到觀衆的心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