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朝行政區劃,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中國曆代行政區劃沿革中比較重要的轉折時期。在較長時期内,唐朝采用了“道州縣”三級制,但是“道”的實際權限相互間差異很大,變革繁多,而且其基礎往往是節度使的實際權力膨脹,所以這一體系常被稱為“虛三級”。
唐朝疆域經曆了顯著的擴張到鼎盛到縮減的過程,後期逐漸趨向藩鎮割據的分裂狀态,行政區劃的記載已經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設的“道”的概念,仍然影響了之後的宋朝,并成為“路”的原形。
2、唐朝疆域遼闊,初期将郡改稱州,長官複稱漢朝的刺史,成為一級行政區劃,下領縣,實行州縣兩級制。但此時天下已經不是秦朝建國時的三十六郡的規模,州數激增到了三百以上,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後在州縣上增加道這一監察機構。
同時唐朝内外戰争頻繁,除州、府、縣的常規區劃外,還有諸多關、軍、監等以軍事為主的建制。在少數民族和邊境地區建立都護府及下轄的羁縻府州加強管理。到唐朝正式滅亡時,天下已經出現了四十多個道和藩鎮,其中大多數由節度使管轄。
3、曆史沿革:從漢朝末年開始逐漸成型的州郡縣三級制,曆經東晉十六國、南北朝,到隋朝時已經名存實亡。隋先廢除了郡,不久又将州改稱郡,恢複秦朝的郡縣二級制。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将天下按照山川形勢、交通便利分為十個“道”,按需要設監察性的官吏協助中央監管州級行政區。
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進一步分成了十五個道,各道置采訪使,仿照西漢的刺史制度,隻起監察性的作用。安史之亂後,原本隻用于邊境地區的節度使制度被廣泛用于全國,節度使一般被授予州刺史,于是同時掌握本州甚至鄰州的軍政權力,而且其轄區也稱為“道”,或稱“藩鎮”,成為有實際權力的一級非正式行政區。
到唐憲宗元和年間,天下政區已經基本被各節度使、觀察使、經略使、防禦使瓜分,貞觀、開元年間的十道、十五道完全失去了實際意義。到唐朝正式滅亡時,天下已經出現了四十多個道和藩鎮,其中大多數是節度使管轄,藩鎮割據最終導緻了唐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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