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确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七)解決争議的方法;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買賣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标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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