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引号可加可不加,加引号,這是特指一個專用名詞,也可以理解,不加也可以;
第二、書名号的用法:
1、 書名、篇名、報紙名、刊物名,用書名号标示。
2、 法律、規章、規定、合同等文書的标題,用書名号标示。
3、 文化産品如:電影、戲劇、繪畫、歌曲、舞蹈、攝影、郵票等的題目,用書名号标示。
4、 報紙、雜志、電台、電視台的欄目與闆塊名稱,用書名号标示。
由此可見,證書是不用書名号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