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道路運輸領域“放管服”改革,近日,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改革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的通知》。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道路運輸駕駛員2年為一周期、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于24小時的管理制度,對于誠信考核周期内(12個月)無記分記錄的道路運輸駕駛員,不再強制實施繼續教育,對今後到期換證的道路運輸駕駛員不再要求補足繼續教育。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履行好對其駕駛員繼續教育的主體責任。
此前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範》相關規定,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周期為2年,在每個周期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于24學時。
依據此次《通知》,我省将實行有差别的誠信考核記分學習教育制度。
學習教育的主要形式為:
培訓機構或網絡教育平台按規定學時進行學習教育培訓後,将學習教育培訓結果上傳至黑龍江省運政管理系統,經原發證機關審核确認後存檔。
依據《通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屬于道路運輸駕駛員,不需要參加學習教育,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從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誠信考核違法記分記錄不足20分的予以清零。
編輯:于文強
來源: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哈爾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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