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建設防雷接地,應按現行國家标準《建築防雷設計規範》執行。
具體标準如下:
1、第6.4.3條,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護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單獨設置接地裝置時,其餘三種接地宜共用一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其中最小值,并應按現行國标準《建築防雷設計規範》要求采取防止反擊措施。
2、第6.4.4條,對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單獨設置接地裝置的電子計算機系統,其接地電阻值及與其它接地裝置的接地體之間的距離,應按計算機系統及有關規定的要求确定。
3、第6.4.5條 電子計算機系統的接地應采取單點接地并宜采取等電位措施。
4、第6.4.6條 當多個電子計算機系統共用一組接地裝置時,宜将各電子計算機系統分别采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工廠防雷分為整體結構防雷,就是主廠房防雷,主要基礎打接地極、接地帶,形成一個接地網,接地電阻小于10歐。再與主廠房的鋼筋或鋼構的主體連接。水泥混凝土屋頂接避雷帶或避雷針,牆外地面還得留有接地測試點,鋼構應用鍍鋅扁鐵作直接引到屋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