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