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破産清算程序的方式是:
1、破産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産;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産,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産程序;
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産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組;
4、破産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并進駐破産企業;
5、對企業财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産進行評估,清算組對破産企業的财産進行權屬界定;
6、召開債權人會議,注銷原破産企業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産法》第七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産清算的申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