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方法:
1、市場比較法。這種評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評估對象的市場價格,但其前提條件是必須有同類房屋的交易實例可供比照。
2、成本法。就是指通過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3、收益法。就是選用适當的資本化率将其折現到估價時點後進行累加,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4、假設開發法。
5、基準地價修正法。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6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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