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來監接見必須持有效接見通知單和身份證,16歲以下人員憑戶口本到監獄候見室登記處進行登記。 分監區幹警負責在候見室處進行登記,登記前應查驗接見通知單,身份證件,與登記卡核對,無誤後予以登記并在接見單下方加蓋“監獄接見專用章” 幹警對接見親屬所帶物品應進行檢查,按規定準帶物品,應裝入袋中,标明所屬人姓名,統一放在物品存放處。對不準帶入的物品(除貴重物品外)交幹警統一保存,由幹警發給親屬領取物品憑證牌,待接見完畢後領取帶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