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不用設立董事會,有一名執行董事就能夠了。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五十條: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