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仁宗愛新覺羅·颙琰(1760年11月13日—1820年9月2日),原名永琰,清朝第七位皇帝,清定都北京後的第五位皇帝,乾隆帝的第十五子,生母孝儀純皇後魏佳氏。在位二十五年(1796-1820年在位),年号“嘉慶”。颙琰出生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月初六日出生。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冬至,被乾隆帝秘立為皇儲。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封為和碩嘉親王。嘉慶元年(1796年)正月初一,清高宗禅位于颙琰,但在位前四年并無實權,乾隆帝死後才獨掌大權。面對乾隆末年危機四伏的政局,嘉慶帝打出“鹹與維新”的旗号,整饬内政,整肅綱紀。誅殺權臣和珅,罷黜、囚禁和珅親信死黨。诏求直言,廣開言路,祛邪扶正,褒獎起複乾隆朝以言獲罪的官員。诏罷貢獻,黜奢崇儉。要求地方官員對民隐民情“纖悉無隐”,據實陳報,力戒欺隐、粉飾、怠惰之風。但其對内政的有限整頓,未能從根本上扭轉清朝政局的頹敗。終嘉慶一朝,貪污問題不僅沒有解決,反倒更加嚴重。他在位期間正值世界工業革命興起的時期,也是清朝由盛轉衰的時期。這時期發生了白蓮教之亂,八旗生計、河道漕運等問題也日益凸顯,鴉片亦流入中國。清朝出現了中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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