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虛構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須和作品中其他人物發生種種關系,并對人物\事件等起說明和見證作用。這種叙述方式常給人以親切真實之感,但筆觸所至,隻能限制在"我"所經曆或耳聞目見的範圍之内。
作用:我作為故事的講述者,見證者,通過我的所見所聞,串聯起人物情節
我是小說的線索人物
增強文章真實性/使故事更真實可信
使文章叙述親切自然
便于抒發作者内心情感/突出主題
第二人稱:這種寫法像是“我”向“你”訴說衷腸,一下子把“我”與“你”的距離拉近了,也把讀者和主人公的距離拉近了。猶如面對面談話一樣,讀時令人倍感親切。
作用:真切自然、便于抒情、拉近距離
第三人稱:上帝視角或全知視角
作用:不受時空限制、叙述更靈活自由、顯得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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