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擅自改了車标、加了“外衣”的拉風車輛。
玉林新聞網-玉林日報訊 改變機動車車身顔色必須經車管所批準,但是陸川縣烏石鎮居民徐某為了耍酷,擅自改變車标、散熱器格栅,并在引擎蓋、前霧燈、後尾燈處、車身粘貼了亞光黑色的車膜,把車換了個樣子。6月29日,其行駛至省道212線玉州區二環南路民主南路交叉路口時,被交警查獲,除了被責令恢複車身原本顔色外,還被罰款200元。
當天上午,市交警直屬四大隊在該路口開展勤務。10時30分許,執勤人員發現路口南側的紅綠燈等候區車道上停着一輛非常拉風的小車,整個車身呈橙色,一抹亞光黑色從引擎蓋一直延伸至車頂。在檢查時,通過車輛與行駛證對比,該車輛行駛證登記的車身顔色為白色的現代小車,但眼前的小車不僅引擎蓋至車頂顔色被改變成亞光黑色,前霧燈、後尾燈處、兩側車身處都改變成亞光黑色,車标、散熱器格栅也被改變。
據車主徐某介紹,現在車身的顔色是貼了一種有色車膜,這種車膜的顔色很多,往往比傳統車輛的顔色鮮豔,而且很多汽車裝飾店都能貼。粘貼車膜就是覺得“酷”。
民警提醒:徐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同時責令徐某立即恢複車身原本外形、顔色。(林增崇)
原标題:耍酷?擅自給車改車标、加“外衣”兩百元罰款+立即恢複車身原本外形、顔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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