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參保人員減少 ,參保單位所提供的表格和複印件均需加蓋本單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參保人員在本市内轉移、減少、停止繳費 指由本單位調出,轉入其他單位或因各種原因停止繳費的正常繳費人員(如暫時無單位接收、失業人員等) 辦理減少時所需材料 :
1、如果被減人員是2004年11月前調入本單位的,減少時需提供本單位2004年的《參加失業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失業保險花名冊)或失業保險增加表;
2、醫療減少必須報盤;
3、填報報表:《XX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兩份(表裡個人停止繳費原因請填寫代碼或文字) ;
4、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
5、經辦流程:單位網上取号後攜帶所填報表及相關資料和報盤文件(U盤)到一層服務大廳收繳部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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