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全稱是企業挂靠經營,是一個行業術語,指機構或組織從屬或依附于另一機構或組織。
就建築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内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挂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挂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并沒有直接将該行為定義為“挂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挂靠”與“借用”實際上系同一概念。但在2015年1月30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54條,則直接表述為“挂靠”。
2019年3月15日,2019年中央廣播電視總台3·15晚會曝光了藥店資質證書、各種資質證書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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