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指南針使用方法:
1、測方位角: 展開指北針,轉動方位框使方位玻璃上的刻度線與方向的指标相對正,将平視鏡斜放45°單眼通過準星瞄向目标,從平視鏡反射看到磁針N極所對反字表牌上方位分劃,既可讀出目标方位角,然後用右手轉動方位框使方位玻璃上的刻度線與磁針N極對準,此時方向指标與方位玻璃刻度線所夾之角即為目标方位角。 打開指北針,标定好地,在圖上基準點處插一紮針,轉動指北針,使側尺邊切于目标點,即可判讀出基準點至目标點的方位角。
2、标定地圖: 展開指北針,轉動方位框,使方位框上的刻度線字與方向指标對準,将指北針平放在地圖上,準星一端朝向地圖北極,使坐标梯尺長與地圖磁子午線相切,轉動地圖使磁針N極對準方位玻璃上的刻度線,此時地圖即已标定。
3、求向掩蔽目标行進的行軍方向: 展開指北針于地圖上,使測繪尺經過的圖上本人立足點與行軍目标,這時方向指标即指應行進的方向。轉動方位框使方位玻璃上的方向與地圖上的方向一緻,然後記下方向指标所指方位角讀數,面對方向指标拿起指北針旋轉身體,使磁針N極與方位玻璃上的刻度線對準,此時通過準星照門向前對準,在此對準線上的各物體都可作為行軍方向的輔助目标,認清輔助目标後即可對之前進。将指北針關閉裝入袋内,但勿轉動方位框,到達輔助目标後即可再找一新輔助目标繼續前進,直到目的地為止,沿途應經常檢查方向讀數。
4、已知目标的間隔,估測目标至站立點之間的距離。
5、測俯仰角: 将靠面朝下,用照門準星瞄準目标,通過平視鏡反射出俯仰角的讀數;或将靠面立于某一平面上,測量該平面傾斜的角度。
6、測量高度: 利用地圖和高度表測量高度。從地圖上查得站立點至目标的水平距離,再用指北針測得俯仰度數,通過高度表查出高度,也可用三角函數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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