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宵佳(山東大學)
10月3日,遼甯大連一網友指出某餐廳四舍五入一毛錢以“抹零”,反向收顧客的錢。顧客實際消費930.9元,店家四舍五入後收費931元整。當顧客到餐廳前台質疑這多付的一毛錢時,收銀員卻表示,“四舍五入很正常”,“你要覺得差一毛錢,我轉給你好不好”。(10月5日 《環球時報》)
被“五入”上去的一毛錢,餐廳前台收銀員理所當然且略帶嘲諷的語氣,都往網友心裡添了一把怒火。為什麼店家多收一毛錢引衆怒?其實,隻要搞清楚這一毛錢的分量,這個問題就好理解了。
不妨先來重溫一下這首兒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叔叔拿着錢,對我把頭點。一分錢,數值少吧?很少,比一毛錢還要少。但我們都知道,我們應該像兒歌中的“我”一樣做。因為交到警察叔叔手裡的這一分錢,分量很重,它代表的是拾金不昧的人格品質。同樣,餐廳前台多收取的這一毛錢,說少不少,它是消費者權利的象征。說白了,店家就是在利用消費者“沒注意到這點小錢”的心理,侵害消費者的平等交易權。因此,消費者有理由也有必要追究這一毛錢的去處。
在這種維護正當權益的問題上,沉默就是對不公、不當行為的默認和支持。浏覽一下網絡論壇便可發現,商家“反向抹零”的行為并不在少數,而不少消費者考慮到“少生事,少麻煩”,便選擇了忍受。然而仔細一想,如果每位消費者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覺得這點小錢沒啥,那麼今天你讓一毛,明天我讓一毛,後天他讓兩毛,一來二去,久而久之,就成了市場收費“潛規則”。到時候,消費者要是不讓這一毛錢,反倒還成了消費者自己的不是。想到這一層,我們也不該坐以待斃、忍氣吞聲了。就像遼甯大連這位顧客一樣,在遭遇“反向抹零”且與前台商讨無果後,當機立斷,撥打了監管部門電話。次日,該顧客稱店家向其表示了歉意,後續的解決方案還在溝通。該餐廳工作人員也表示,确實是店家原因,事後會調查。可見,勿以一毛錢少而不維護,消費者勇于反抗“新式打劫”,守護自身權益,才能不被潛規則牽着鼻子走。
而且,我國相關法律及有關部門為消費者提供了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底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價格法》則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嚴肅地說,店家擅自“五入”的行為,在本質上是違法的,這與錢數無關,而與性質有關。從這個層面上看,消費者維護自身正當權益,不光受到法律的支持與鼓勵,更是維護有關法律制度的應有之義。
說到底,并非是我們“一毛不拔”,而是在涉及原則以及正當權益的問題上,理應做到分毫不讓。千萬别小看了這一毛錢,它不光是消費者權利的象征,更是我國法律尊嚴的體現。當我們反抗這多收的一毛錢時,也在反抗一毛錢背後的某些反常與不公,同時也維護着一些寶貴的原則與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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