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挑選竹竿。 林其森 攝
中新網南通7月3日電(曹海峰 林其森)“大家加快工作節奏,确保下班前完成不少于100根救援竹竿布設任務。”7月1日下午3時,戶外氣溫35度,江蘇南通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長許海濤帶領4名民警、輔警頂着烈日挑選竹竿,并将準備好的提醒标識緊緊貼到竹竿上。
民警在竹竿上張貼警示标識。 林其森 攝
南通海安市地處裡下河地區,水網密布,河流、湖泊星羅棋布,随着夏季氣溫升高,野泳、戲水等親水活動明顯增加,存在較大安全風險。
海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警科科長花豔介紹,從警方接報的一些溺水警情分析,目擊者不會遊泳、沒有救援設施成為阻礙成功救援的主要因素。
民警在河道危險區域布設救援竹竿。 林其森 攝
為此,海安市結合全市水域安全形勢和夏季溺水警情實際,參照其他地區的創新做法,在全市各派出所全面推廣救援竹竿做法。
在救援竹竿布置現場,貼有“溺水救援、請勿占用”警示标識的竹竿異常醒目。此次推廣設置的救援竹竿長度要求超過5米,直徑3厘米以上,兩端及表面削平,無尖頭和毛刺,不會對施救行為造成二次傷害。
民警在河道區域設置警示标志。 林其森 攝
“溺水總是發生在一瞬間,如果現場沒有施救工具,絕大多數目擊者不敢貿然下水施救,往往贻誤了最佳救援時間。”在海安市北淩河李堡東橋垂釣的王先生說,有了救援竹竿,如果發現有人落水,他會第一時間拿起竹竿救人。
海安市先鋒應急救援中心專業救生員吉功友介紹,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發季節,溺水者落水後5分鐘至10分鐘内,如果沒有得到有效施救極易引發死亡,很多施救現場沒有施救工具,一根竹竿在關鍵時刻就是“救命竿”。
“将救援竹竿投放到轄區的河塘溝渠等危險位置,同步張貼警示标志,落實編号管理,日常安排人員巡視檢查,讓救援竹竿成為‘生命竿’‘連心竿’。”海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孫康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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