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已經是養老金“15連漲”了,從上調幅度來看,與2018年是相同的,整體上漲幅度依舊保持在5%左右。每個地區根據當地的情況有所調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以前的基礎上做了調整,相關政策如下:
一、個人繳費調整。繳費标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二、繳費補貼調整。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鼓勵中青年城鄉居民長期繳費,對繳費超過15年且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每多繳費1年,其月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三、養老保險待遇調整。經國務院批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标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
四、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新調整。領取待遇年齡的參保人應當繳納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自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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