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婚俗文化博大精深,風俗各異,但都突出了希望幸福、安康、和諧的生活。桂林文化中,桂林的結婚風俗基本代表了江南婚俗,明清時期時,江浙,福建,江西,廣東,湖南,湖北,雲,貴,川10多個省籍的巨賈大商入桂經商,使桂林婚俗打上了濃濃的江南特色。另外,由于壯族居多,又具有壯族婚俗。那麼融合這麼多特色的桂林結婚風俗是怎樣呢?
一、禁止新人上廁所
封建時代的中國認為廁所是最污穢的地方,而新人頭上是有神靈的,進入廁所會對神靈不利,所以禁止新人上廁所的。(但人有三急的,該去時還是要去的)在“三拜”的時候,你看那女的蒙着“紅蓋頭”,男的走在前面,用一條“紅綢子”扯着女的,進入“洞房”——當然現在是“椒房”。你知道它原來是什麼意思?那是“搶婚”的“再現”和表演。“紅蓋頭”是當時套在頭上的麻袋;“紅綢子”是綁人的繩子;在綁前是要把女方打暈的,打暈的工具就是掀起“紅蓋頭”的小木棒。古代的“搶婚”大多是痛苦的,演變到今天成了一種“甜蜜”。
二、女子出嫁要刺繡
刺繡婚俗是一個系統習俗,婚俗中的繡品是習俗思想的一種物化形态。它承載了人們祈福、求子、驅邪的善良願望,繡品圖案融進了水鄉文化的許多特征,這些吉祥圖案體現了鮮活的地方曆史,也是表現我們民族曆史的一套完整的藝術形式。漓江邊的東江街幾乎“家家有繡棚,戶戶有繡娘”。桂林人在托媒擇偶時,都要看對方姑娘的繡品,以此了解姑娘是否聰明靈巧。
這些繡品不是婚俗中是姑娘人品的折射,是傳統的習俗思想的物化形态,不可或缺。在婚俗繡品中鴛鴦圖案用得多,一般認為其象征了夫妻愛情的忠貞不渝。
在水鄉婚禮場合最顯眼的被面,因為嫁妝在結婚當日先在女家陳列,要“鋪行嫁”,謂之顯被,故最招人眼。絲綢繡被從八條到二十條不等。看料子底色的不同繡以不同的圖案,構成不同形式的圖案式樣。在新床的正上方的紅色帳沿上,繡制了喜鵲登梅枝的圖案,兩隻活潑的喜鵲在梅枝上歡快鳴叫,這是“喜上眉梢,開門見喜”的隐喻。
在婚禮上,新娘穿的“踏婿鞋”“禮儀鞋”和由蝙蝠、壽桃、荸荠、梅花等紋樣組成的“福壽齊眉鞋”,以祝願新婚夫妻“福壽雙全”“舉案齊眉”,還有一種由玉蘭、海棠、芙蓉、桂花等圖案組成的“玉棠富貴”鞋,寓含着為新婚夫婦祝福的吉祥之意;婚後穿的“鳳穿牡丹”和“梅蘭竹菊”等圖案組成的花鞋,意為富貴、純潔和守貞的意思。
三、婚俗中的繡花鞋
婚俗中的繡花鞋,圖案設計古樸,色彩鮮豔,針功細膩,水鄉農村的繡花鞋,更是鞋形别緻,鞋形如船,喻路路通,除實用價值外,其圖案式樣代表了人們樸素的美好願望,閃現着水鄉婦女的智慧和藝術天賦。
四、經過“炮火”
壯族的一種婚俗。迎親那天新娘要經過“炮火”的洗禮後才能進門入房。這個婚俗,新娘來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沖鋒”進門的準備,因為在門口、廳堂、洞房等三個地方分别由七八個男青年組成的“炮火”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過來。當新娘将要靠近門口時,“炮手”們點響鞭炮,形成道道“火牆”,擋住新娘的進路。如果是膽小的新娘,這時隻好退卻在門外,再等第二次“沖鋒”。“炮手”們也總結勝利的經驗,做好第二次的“阻擊”準備。可以說,新娘不經過兩三次的“沖鋒”是進不了門的。圍觀的客人,裡三層外三層,好不熱鬧。新娘經過苦戰躍進門口,來到洞房門前,這是難通過的最後一關,因為“炮手”要放“火炮”。這時,聰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偵察”,乘“炮火”稀疏時夾着新娘跳到洞房裡。頓時歡聲雷動,祝賀新娘“旗開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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